员工使用个人微信账户收取货款是否合法
员工可以收取现金销售款项。那么,员工使用个人微信账号收取货款是否合法?
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为我们提供了答案。
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,并于2017年6月,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。惠发食品主要从事预制菜品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。
然而,在2024年8月,这家上市公司却因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的问题,被山东证监局要求进行整改。
惠发食品存在何种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呢?
其控股子公司北京惠达,使用员工个人微信账户代替公司账户,收取客户的小额订货款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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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规定,企业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的资金。
由于将公司的资金存入员工个人微信账户,山东证监局认定,北京惠达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,责令他们检查并清理个人账户作为公司资金账户使用的情况,在30天内提出整改报告。
在实际操作中,出于便捷性考虑,一些企业依然使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。惠发食品的案例提醒我们,企业应当避免使用员工的个人微信账户收取货款。尽管这种做法微不足道,但它能加强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,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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